公示:南开区西湖道(中医药大学北院)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发布时间: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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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西湖道(中医药大学北院)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1概况
1.1项目概况
2019年3月,天津华勘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南开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南开区西湖道(中医药大学北院)地块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调查地块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四至范围为:东至玉泉路,隔路为保康里小区,南至玉皇路,隔路为云松里小区、玉皇里社区居委会与玉皇里-南区,西南侧紧邻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国际医疗康复大厦健康药浴中心,西至南丰路,隔路为平湖东里小区,北至西湖道与灵峰里小区,隔路为西湖里社区,调查总面积为77094.1066m2。
1.2对象与范围
本次场地调查的对象包括场地内的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调查范围包括场地内的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的具体深度划分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论确定。场地中存在的硬化层或回填层作为表层土壤进行调查。
地下水调查范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的浅层地下水。
1.3场地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概况
根据人员访谈和Google Earth遥感卫星图了解到:
该地块在1977年之前为技校用地,1977年之后变更为天津中医学院用地;2004年地块北部增加了一座食堂;2005年地块南部的天津中一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扩建,同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使用期间其他构建筑物及设施未发生显著变化;2018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静海团泊湖畔新校区。
该地块地上构建筑物均未拆除,现为空置,主要构建筑物分别为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教育中心、流行病隔离宿舍、医学实验动物中心、体育馆、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教学楼、学生公寓、教学楼、中医药研究院、天津中一制药有限公司、配电室、附属保康医院及其危废间、垃圾中转站。
相邻地块主要为居住小区、玉皇里社区居委会、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国际医疗康复大厦健康药浴中心,结合相邻地块不同年份的历史影像可知,相邻地块的使用情况历年变化不大。
1.4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居住用地。
2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资料搜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本项目地块的重点关注区包括实验教学楼、配电室、附属保康医院及其危废间与垃圾中转站。结合实验教学楼常用的试剂类别与用量,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酸碱类、苯系物、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及六价铬;配电室在电容器、变压器等运行期间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多氯联苯、总石油烃;附属保康医院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至危废间,可能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有机物;垃圾中转站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多含废弃塑料制品等,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苯系物、酞酸酯类。
此外,鉴于地块地面以下大部分回填有建筑渣土,受降水淋滤作用可能会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与无机物、苯系物、多环芳烃;绿化带区因喷施有机农药可能会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潜在污染物主要是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与敌敌畏、乐果等有机磷农药。
本地块周边主要为居住小区、学校及医院等,无工业企业生产情况,其中机动车排放尾气可能会对本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潜在污染物主要为多环芳烃等。
污染源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酸碱类、重金属与无机物、六价铬、多氯联苯、总石油烃、苯系物、酞酸酯类、多环芳烃及有机农药等。
综上所述,初步判断该地块内可能存在潜在污染,应对该地块开展第二阶段环境调查工作,判断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及迁移情况。
3现场采样与样品布设
3.1采样点布设
依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与《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要求,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布设采样点,布设35个土壤样采样点,其中13个为土壤兼地下水采样点。
3.2样品检测指标及分析方法
(1)土壤
采集了170件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为7种重金属与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14项多氯联苯、17项有机农药及pH。
(2)地下水
采集了14件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7种重金属与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53项挥发性有机物、5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类、18项多氯联苯、42项有机农药及pH。
4调查评估结论与建议
(1)土壤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中共检出6种重金属与无机物、总石油烃、9种挥发性有机物和9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其中5种重金属(铜、镍、铅、镉、汞)、总石油烃与9种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4-二氯苯、1,2-二氯苯、氯仿)和8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含量都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相应筛选值。
无机物砷在监测点T1/1.5m、T2/3.0m、T14/3.0m、T15/3.3m、T20/2.5m、T26/3.5m、T28/3.5m处的含量高于第一类用地砷的筛选值,经补充调查距监测点T1、T2、T14、T15、T20、T26及T28周边2.5m范围处砷的检出含量都低于第一类用地砷的筛选值,推测监测点T1/1.5m、T2/3.0m及T14/3.0m处砷含量偏高可能与回填建筑渣土的非均质性有关,监测点T15/3.3m、T20/2.5m、T26/3.5m及T28/3.5m处砷含量偏高可能与区域土壤砷高背景的环境有关;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在监测点T3/1.5m处的含量高于第一类用地苯并(a)芘的筛选值,经补充调查距监测点T3周边2.5m范围处苯并(a)芘的检出含量均低于其检出限,推测苯并(a)芘含量偏高可能与回填建筑渣土的非均质性有关;
土壤样品中的六价铬、有机农药与多氯联苯的含量均低于检出限。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5种重金属与无机物、石油类和3种挥发性有机物,其中5种重金属与无机物(铜、镍、铅、镉、砷)和1种挥发性有机物(氯仿)的含量都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另外石油类和2种挥发性有机物(1,4-二氯苯、1,2-二氯苯)的含量均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标准限值。
地下水样品中的六价铬、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及多氯联苯的含量均低于检出限。
综上所述,在现有构建筑物未拆除的基础上,南开区西湖道(中医药大学北院)地块现阶段的土壤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符合未来土地使用的环境要求,不需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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