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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现代产业区畅旺道南侧商业项目03-15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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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况

1.1项目概况

2020年3月,天津华勘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宁河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0年3月-2020年4月对现代产业区畅旺道南侧商业项目03-15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位于宁河区现代产业区畅旺道南侧,四至范围:东至规划支路c,南至空地,西至康捷路,北至畅旺道。地块调查面积为24231.4m2

1.2对象与范围

本次场地调查的对象包括场地内的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调查范围包括场地内的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的具体深度划分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论确定。

地下水调查范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的浅层地下水。

1.3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概况

(1)地块历史概况

结合人员访谈、“关于批准宁河县2008年第十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函”文件资料收集与历年谷歌影像资料了解到:2002年9月之前地块为农用地,以农作物种植为主,地块北侧见一处坑塘;2002年9月至2009年11月地块使用情况没变化,2008年12月30日起农用地开始征收为建设用地;2009年11月至今,地块使用情况没变化。

(2)地块现状概况

本地块现状为空地

(3)地块周边使用情况

地块北侧为畅旺道;东侧地块为空地;南侧地块为空地;西侧为康捷路

1.4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本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污染识别结论

地块历史曾用作农用地。在2009年11月之前地块为农用地,以农作物种植为主;2009年11月至今地块内农用地逐渐变为空地。

地块内在种植农作物期间,因不合理使用化肥及农药直接施于表层土壤,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及有机农药等。

地块周边农用地在种植农作物期间,因不合理使用化肥及农药直接施于表层土壤,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及有机农药等;周边活动板房用作公路项目部使用期间,工人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排放的生活污水及燃煤取暖无组织排放烟尘等,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等;活动板房拆除过程中,因机械设备的使用,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等;周边道路因机动车尾气排放,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等。

因此,本地块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有机农药等。

3现场采样与样品布设

3.1采样点布设

根据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结果,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结合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历史及现状使用情况,主要采用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监测点位,网格大小基本为60m×60m,每个监测点代表采样单元的面积不大于3600m2,共布设了个6土壤监测点,其中3个为土壤兼地下水监测点。

3.2样品检测指标及分析方法

(1)土壤

采集了24件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分析指标包括必测指标与选测指标,必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45项基本项目,选测指标包括pH值、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仅表层样品)。

(2)地下水

采集了3件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分析指标包括pH值、重金属、石油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

4调查结论与建议

(1)土壤调查结论

地块土壤偏碱性,共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含量都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相应筛选值;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块地下水整体呈弱碱性,共检出5种重金属(镍、铅、砷、镉、铜),含量都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地下水样品中的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石油类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综上所述,对宁河区现代产业区畅旺道南侧03-15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项目地块现阶段的土壤检测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接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商业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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