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村一宗地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时间: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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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况
1.1项目概况
2020年7月,天津华勘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受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0年7月-2020年8月对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大阁镇撒袋沟门村一宗地地块三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位于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村,112国道南,撒袋沟门旱河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和玉龙养殖有限公司,南至玉龙养殖有限公司,西至耕地,北至112国道(京环线),隔路为耕地。地块调查面积为76253.38m2。
1.2对象与范围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对象包括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范围包括地块内的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的具体深度划分根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确定。
地下水调查范围主要为地块边界内的浅层地下水。
1.3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概况
(1)地块历史概况
根据人员访谈和Google Earth遥感卫星图了解到:地块在2006年之前一直为耕地,2006年开始在地块南部建设有玉龙养殖有限公司种猪繁育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至今,地块北部在2020年之前一直为耕地,2020年至今变为空地,内有杂草,局部有农作物种植。
(2)地块现状概况
地块现状北部为空地,长有杂草,局部有农作物种植,南部为玉龙养殖有限公司种猪繁育基地,内有养殖厂房和闲置仓库,养殖厂房内有种猪养殖。
(3)地块周边使用情况
地块北侧为112国道(京环线),隔路为耕地;东侧为空地和玉龙养殖有限公司,玉龙养殖有限公司东侧为原丰宁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已拆除为空地;南侧为玉龙养殖有限公司,隔玉龙养殖有限公司为撒袋沟门旱河河道;西侧北部为耕地,南部为空地,局部堆有砂石。
本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和学校。
1.4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2污染识别结论
地块在2006年之前一直为撒袋沟门村耕地,2006年开始在地块南部建设有玉龙养殖有限公司种猪繁育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至今,基地内部自建成变化不大,仅在2014年和2016年在基地北部新增两个养殖厂房进行种猪养殖,并于2019年闲置。地块北部在2020年之前一直为耕地,2020年至今变为空地,局部有农作物种植。
本地块作为撒袋沟门村耕地期间,不规范使用农药、化肥,可能会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农药类。
本地块南部作为养猪场期间,生猪粪便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PH、铜、砷等重金属。
周边的村庄居民区,可能存在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堆放、生活污水等排放、燃煤取暖烟尘无组织排放等潜在污染源;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及石油烃。
周边耕地,不规范使用农药、化肥,可能会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农药类。
坤驰牧业有限公司、天牧乳业有限公司在养殖过程中,奶牛产生的粪便潜在污染物主要有PH。
永筑商砼砂石料堆放场运输过程中使用的机动车及机械的尾气排放、润滑油不慎滴落等,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多环芳烃、苯系物、石油烃。
周边道路因机动车尾气排放,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等。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是PH、重金属、多环芳烃、苯系物、石油烃、农药类等。
3现场采样与样品布设
3.1采样点布设
根据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结合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历史及现状使用情况,主要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布设监测点位,共布设了个20土壤监测点,其中7个为土壤兼地下水监测点。
3.2样品检测指标及分析方法
(1)土壤
采集了96件土壤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为pH值、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石油烃。
(2)地下水
采集了8件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为pH值、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石油烃。
4调查评估结论与建议
(1)土壤调查结论
共检出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含量都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相应筛选值。
土壤样品中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4种重金属(镍、铅、铜),含量都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限值。
地下水样品中的砷、镉、汞、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有机农药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综上所述,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撒袋沟门村一宗地地块三现阶段土壤、地下水中检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性质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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