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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武清区大王古庄镇还迁区起步区01-18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时间: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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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大王古庄镇还迁区起步区01-18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概况

1.1项目概况

201911月,天津华勘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人民政府委托,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1911~20208月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四至范围:北至民丰道(次干道),南至韩指挥营村民委员会现状空地,西至城王路(区域性主干路),东至韩指挥营村民委员会现状空地。地块调查面积为41446.9m2

1.2对象与范围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对象包括场地内的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调查范围包括场地内的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的具体深度划分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论确定。场地中存在的回填层作为表层土壤进行调查。

地下水调查范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的浅层地下水。

1.3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概况

(1)地块历史概况

结合人员访谈与历年谷歌影像资料,本地块历史使用情况如下所述:2015年之前地块主要为农地,种植玉米和小麦,20154月至今,地块一直为林地,种植杨树。其中:20108月地块外东侧坑塘扩大到地块内,地块内坑塘面积约1050m2,深约4.5m,该坑塘为大王古砖瓦厂长期生产过程中挖土、大气降水和地下水入渗形成;201110月,地块内东侧坑塘被填埋,填土源自周边农田开槽土,地块东南侧变为空地;20139月,地块内东南侧开挖一条水渠,水渠长约44米,宽3米;20154月前后,整个地块被平整,水渠被填埋,填土源自周边农田,开始种植杨树,变为林地。

(2)地块现状概况

地块现状为林地,种植杨树。

(3)地块周边使用情况

l参照相邻地块历史影像与相关资料,在2005年9月之前,地块外东侧为地表坑塘,西北侧为文教用品厂,其余均为农地。201010月,地块外东侧地表坑塘逐渐扩大至地块内,地块外西北侧建成两处移动板房,隔城王路的地块开始陆续兴建厂房。20116月地块外西北侧移动板房拆除;同时地块外西侧的城王路开始扩建,隔城王路的地块陆续兴建厂房;地块外南侧大王古庄镇学校逐渐兴建楼房。20139月,地块外西北侧文教用品厂已拆除,变为农地;地块外北侧开始兴建泰丰花园小区;南侧民旺路、西侧城王路已建成;地块外西侧厂房与南侧学校都已初步建成;同时,地块外南侧建成一条水渠,长约200米,宽10米,为灌溉所用。20169月,地块外北侧泰丰花园小区扩建完成。20179月,地块外北侧民丰道建成。

1.4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本项目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可知,本地块的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居住用地(R)属于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结论

本地块重点关注为历史农业区和历史坑塘填埋区。历史农业区因不合理使用过化肥及农药,期间进行过污水灌溉,故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镉、铅、砷等重金属及有机农药;历史坑塘填埋区因回填周边农田开槽土,受化肥及农药遗留影响,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镉、铅、砷等重金属及有机农药。

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分布的工业企业主要包括天津京滨工业园、天津京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绿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区、原文教用品厂、原武清区兴发化工厂、原大王古庄砖瓦厂、原大王古庄薯干厂等。绿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厂区潜在污染物为酸、碱、砷等重金属、石油烃、有机物;原文教用品厂潜在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原染料厂潜在污染物为酸、碱、有机物、重金属;原地毯厂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原大王古庄砖瓦厂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石油烃;原薯干厂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

地块周边道路上机动车排放尾气可能会对本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等。

因此本地块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是重金属、多环芳烃、有机农药、石油烃、酸、碱、有机物。

3监测点布设及样品检测

3.1监测点布设

根据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综合考虑地块大小、历史及现状使用情况、地下水流向以及布点条件等因素,本地块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共布设13个土壤监测点,其中5个土壤兼地下水监测点。

3.2样品检测指标及分析方法

(1)土壤

采集69件土壤样品(含7件平行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为pH值、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20项有机农药。

(2)地下水

采集了6件地下水样品(含1件平行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值、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20项有机农药。

4调查评估结论与建议

(1)土壤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中共检出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汞、砷)、石油烃(C10-C40)和苯乙烯,含量都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相应筛选值。土壤样品中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除苯乙烯外)、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机农药类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3种重金属(镍、砷、汞),重金属含量都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地下水样品中的铜、镉、铅、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机农药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综上所述,武清区大王古庄镇还迁区起步区01-18地块现阶段的土壤检测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水质标准限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接受。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居住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