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 介绍内容
  • 企业网点
  • 常见问题
  • 企业视频
  • 企业图册

公示: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地块(一、二区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介

发布时间:

2021-10-22

浏览量:


1概况

1.1项目概况

2020年3月,天津华勘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受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1年5月-2021年9月对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地块(一、二期区域)(以下简称“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位于河西区延水道南侧,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地块东北角,原为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一、二期工程,四至范围:东至天津市干腌食品公司、河西区环卫机扫中心、河西区道路管理所机械二队;南至空地(原为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输煤区域、三期区域),西至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储煤场区域;北至延水道绿化带、天津市干腌食品公司、山华运业有限公司。地块调查面积为227855.56m2

1.2对象与范围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对象包括场地内的土壤和地下水。

土壤调查范围包括场地内的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的具体深度划分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论确定。场地中存在的回填层作为表层土壤进行调查。

地下水调查范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的浅层地下水。

1.3地块土地使用历史及现状概况

(1)地块历史概况

本地块1991年之前为双林农牧场用地,主要为撂荒地;1991年至今一直为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用地,主要以燃煤发电为主,其中, 1991年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一期工程开始建设,1993年建成投产;2004年至2006年陈塘热电燃煤电厂二期工程建成投产;2010年燃煤电厂一期工程停产闲置,2015年3月二期工程随陈塘热电燃煤电厂全部机组关停;关停后地块闲置,地块内构建筑物基本保持原貌,自2019年10月开始动工拆除,截至2021年8月底,除地块西北角处4栋家属楼正常使用外,其余构建筑物均已拆除,地块闲置为空地。

(2)地块现状概况

本地块现状除地块西北角处4栋家属楼正常使用外,其余构建筑物均已拆除,闲置为空地,地表可见大量建筑垃圾回填,并覆有防尘苫布。

(3)地块周边使用情况

北侧地块为延水道绿化带、天津市干腌食品公司、山华运业有限公司;东侧地块为天津市干腌食品公司、河西区环卫机扫中心、河西区道路管理所机械二队;南侧地块为空地(原为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输煤区域、三期区域);西侧地块为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储煤场区域(已闲置)。

1.4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根据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的《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示》,本次调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涉及公共绿地(G1)、商业性服务业设施用地(B)与居住用地(R),依据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公共绿地(G1)、商业性服务业设施用地(B)属第二类用地,居住用地(R)属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资料搜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在对酸碱废水的收集处理过程中,若管道、阀门或池体损坏,可能会造成酸碱废水的滴漏或渗漏,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酸碱类、苯系物(苯乙烯等)等;在酸碱试剂储存及使用过程中不慎发生洒落、泄漏,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酸碱类;在卸油、输油的过程中,若输油管路、阀门、油泵等出现损坏,可能会造成燃油滴漏或不慎泄漏等情况,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铅)、石油烃等;油库油泵房及含油作业区冲洗过程中,若地面防渗存在裂缝,或排污管网防渗防腐措施不严密或管道接口衔接不良等不慎发生含油污水泄漏,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铅)、石油烃等;蒸汽推动汽轮机在带动发电机发电过程中,设备运转、发生故障和日常维修保养均可能会造成润滑油的不慎滴落、泄漏等,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铅)、石油烃等;变压器油不慎滴落或泄漏等情况,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多氯联苯;脱硫废水处理过程中,若管道、池体发生损坏,可能造成脱硫废水不慎滴漏或渗漏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酸碱类、重金属等;地块内东北角、东南角以及中部区域在生产期间,曾较长时间大量堆放煤炭,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砷、镉)、多环芳烃及酸碱类等;输煤栈桥、转运站等地面冲洗过程中,煤尘等会随着冲洗废水入渗至土壤中,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砷、镉)、多环芳烃(苯并[a]芘等);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不规范堆放,以及地下排污管网若防渗防腐措施不严密或接口衔接不良等不慎发生污水泄漏,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铅、铜、砷、汞)、多环芳烃等;构建筑拆除过程中,由于施工机械的使用,产生潜在污染物主要有重金属(铅)、石油烃等。

地块周边燃煤电厂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苯系物、多环芳烃、石油烃、多氯联苯等;周边道路产生的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等。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是酸碱类、重金属、多环芳烃、石油烃、多氯联苯等。3监测点布设及样品检测。

3.1监测点布设

采用专业判断法在地块内布设监测点,共67个土壤监测点,其中32个为土壤兼地下水监测点,共送检了301件土壤样品(含28件平行样品)和36件地下水样品(含4件平行样品)。

3.2样品检测指标及分析方法

(1)土壤

采集301件土壤样品(含28件平行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为pH值、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13项多氯联苯。

(2)地下水

采集了36件地下水样品(含4件平行样品)送实验室检测,检测项目为pH值、6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及13项多氯联苯。

4调查评估结论与建议

(1)土壤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中共检出7种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石油烃(C10-C40)、5种挥发性有机物(乙苯、苯乙烯、甲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8种半挥发性有机物(二苯并[a,h]蒽、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䓛、萘),含量都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相应筛选值。其余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多氯联苯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2)地下水调查结论

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6种重金属(镍、铅、镉、砷、汞、铜)和4种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乙苯、甲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含量都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和其余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

地块地下水样品中,监测点D51、D54、D56、D60、D61、D63、D64、D71中地下水pH值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垂向超标范围仅限于杂填土层中。

综上所述,天津华勘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项目地块现阶段的土壤检测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涉及人体健康风险指标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限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接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为公共绿地(G1)、商业性服务业设施用地(B)与居住用地(R)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鉴于地块部分区域地下水pH值偏高,在后期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地下水,若需进行基坑降水,抽取的地下水不得随意排放,应当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灌。